关于举办机械行业首批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2004-05-18 00:00:00
各职业技能鉴定站承办单位:
机械行业第三批3家企业承办的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已经建站单位申报、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并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劳社培就司函[2004]49号"关于同意建立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复函"批准同意,许可实施。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鉴定站名称及鉴定范围等事宜
同意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建立"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一汽站";在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建立"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北汽站";在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建立"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重汽站";其鉴定机构编号、站长、地址、鉴定范围及鉴定等级见附表一;
二、请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行业一汽分中心和北汽分中心及各鉴定站承建单位结合本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好机械工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宣传和推动,切实加强对鉴定站的管理,严格执行标准,自觉遵守鉴定程序和工作规则。认真组织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工作中主动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加强联系,取得指导、协助与支持。
为尽快开展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分中心、鉴定站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落实以下工作:
1、按照"机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和机职鉴字[2004]006号"关于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和证书核发程序的通知"精神,尽快健全组织、理顺工作管理程序,制定好200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计划。发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在本地区同业企业和本单位职业技能鉴定的作用。
2、推广和应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实现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和鉴定统计管理计算机化,我中心将开办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和应用考务管理系统培训班,对各站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3、各鉴定站在运行中出现的相关管理问题请与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人:史仲光、吴利华,电话:010-63467162、010-6343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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