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机械行业"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前辅导班"的通知
2004-11-16 00:00:00
机械行业各企事业单位:
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已于2003年1月正式颁布,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也在各地展开。
为了适应机械行业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机械行业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培养一大批在实际生产与流通领域从事与物流活动相关的管理人员,使他们更好的服务于企业在市场运输、存储、配送、信息服务等领域。
根据国家颁布的《物流师职业标准》及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了提高学习效果,降低学习成本,经国家职业技能专家委员会物流师委员会秘书处同意,决定在机械行业内(陕西地区)开展"国家职业资格物流师(二级)"培训试点工作,并在西安市举办首期物流师职业资格二级考前辅导班,旨在有机的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与培训。该试点和培训工作由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北京慧之桥咨询有限公司承办。
一、报名须知:
1、 培训级别: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2、 培训对象:机械行业在陕企事业单位从事生产、流通领域管理人员。
3、 培训内容:
(1)采用国家社会和劳动保障部编写的国家职业标准。(包括:职业道德基本知识、物流业务活动基础知识、技能 知识、案例分析。)
(2)试点应试指导、模拟考试练习。
4、 培训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5)大学本科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6)大学专科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5、 培训认证费用:
培训费:1270元/人、鉴定费:300元/人、资料费:80元/人、论文评审答辩费:350元/人
总计:2000元/人
6、 资格认证:
培训考试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 培训、考试时间、地点:
1、12月18日-12月22日(五天培训)
串讲时间:12月22日
2、报名截止日期:12月13日
3、论文提交时间:12月15日
4、鉴定考试时间:12月26日
5、培训鉴定地点:西安市
三、报名方法:
单位集体报名的,由单位进行初审;个人报名的,由培训单位进行初审,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个人相关业绩证明正本及复印件、报名申报表、鉴定申报表、两寸免冠黑白照片四张及培训费、论文答辩评审费、考务费(共计2000元整),于12月13日前寄到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心审核并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开具正式发票,并通知学员培训地点等有关事宜。
1、联系电话:010-63467162、010-63431367
2、传 真:010-63467162
3、E-mail:ffg59@163.com
4、联 系 人:孙 颐
5、联系单位: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6、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外大街甲397号
7、网址:http://www.chinajx.com.cn/zdzx(可上网查询本通知)
8、银行汇款:户 名:机械工业部经济管理研究院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马连道分理处
帐 号:020009210900000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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