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九期机械行业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培训认证班的通知
2011-03-17 09:18:37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于2011年4月至5月份分别举办全国第三届乘用车汽车装调工和全国第二届电线电缆制造工(拉线工)两个职业技能竞赛决赛。为了加强竞赛裁判人员的执裁水平和专业技能,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劳社部发[2000]6号),对国家级竞赛的执裁人员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培训、认证,颁发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资格证书和证卡的要求,经请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和授权,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定于2011年4月8~9日在北京举办机械行业第九期国家级裁判员培训认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认证对象
本期培训认证的职业包括汽车装调工、电线电缆制造工(拉线工)。
根据竞赛方案和规则要求,企业按每台竞赛用车配置两名现场执裁人员的要求配备人员。为竞赛提供竞赛用车的院校,按提供赛车的同等数量选派现场裁判人员,其他执裁人员由参赛院校选派人员补充。电线电缆制造工(拉线工)职业技能竞赛按每个赛区两名国家级裁判员配备人员,决赛现场每赛位按两名裁判员配备,本期参加培训的人员为执裁以上两届竞赛执裁人员中尚未具备国家级裁判员资格的相关人员。
参加国家级裁判员培训认证人员的申报资格条件为:
1、报送参加培训的人员原则上应具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
2、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具备丰富的本职业(工种)理论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能;
3、精通本职业(工种)技能竞赛规则和裁判方法,并能准确熟练运用,具备一定的执裁技能和竞赛活动的经验;
4、确因执裁工作需要,但又未参加过考评员资格认证的人员,可由所在企业推荐,推荐资质条件为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高级技师职务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国家级裁判员公共课程(证书制度、国家有关竞赛和裁判的管理办法、执裁心理学);
2、历届竞赛回顾及技术点评、本届竞赛整体方案;
3、竞赛考核大纲及技术文件。
三、培训认证费用
参加培训认证的人员每人交纳培训、资料、认证和证卡费2000元;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1年4月8日~9日,请于4月7日报到,离会时间为4月9日19时以后。
2.会议地址:北京建银大厦(四星宾馆每个床位160元,需要包房的请提前告知中心)
地 址:北京丰台区西站南路2号(见建银大厦交通图)宾馆联系人:安宏杰宾馆电话:010-63266633、13811608173(安)
五、请各企业于3月25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附件一)报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并将《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资格申报表》(附件二)一式一份、《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资格证书登记表》(附件三)一式两份的有关项目填好,推荐企业人事部门签章后连同五张两寸近期彩照一并带到培训班。认证合格者颁发国家裁判员证卡。
需要预订返程飞机、火车票的代表,请在参会回执中填写需要订购的回程票情况。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 欣、何 铮、孙 颐
联系电话:010-83069043、83069039
传 真:010-83069036
E-mail:jxjdzx@126.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外大街甲397号
邮 编:1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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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期裁判员培训通知.doc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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