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质量年检通报(机职鉴字[2015]16号)

2015-04-24 10:30:00      

机械行业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和机职鉴字[2009]002号《进一步规范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工作的要求》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管理,促进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提高行业技能鉴定质量,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2014年对各鉴定分中心、实训基地、鉴定站(点)开展了年度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检自查情况
各鉴定机构在2014年年检工作中,能够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自查工作。从大部分上报的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中反映出:一是行业从事鉴定工作的各类机构和人员,普遍提高了对行业鉴定质量的关注和规则方法上的执行力度,保证国家证书制度在行业的严肃性;二是各企业鉴定机构,严格按标准和企业绩效要求进行综合评价,较好的保证了持证人员的真实水平和岗位工作能力,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三是各鉴定机构客观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回避矛盾,自检评估表的打分客观公正,能够正确评价分析自身工作,制定相应措施,坚持职业教育内涵与企业岗位素质要求对接、学生就业能力与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结合、企业战略发展需要与员工成长路径规划并重的鉴定工作方针,为企业发展做好人力资源保障。
二、年检抽查情况
由中心及分中心组成检查组在此次年检中对部分鉴定站(点)进行了抽查。本着简化形式,节约成本,不给鉴定机构增加负担的原则,抽查工作全部利用出差机会进行。被抽查鉴定站(点)对年检抽查工作非常支持,从办公场地、财务管理,到教学场地、培训鉴定设施、实操考试现场等接受检查,并认真听取中心(分中心)检查组对鉴定机构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不断提高鉴定质量。
三、年检结果及存在问题
根据机械行业开展年度质量检查(年检)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鉴定站(点)年检评估表》八项评估内容,对全行业39家分中心、6家技能鉴定实训基地、46家鉴定站、287家鉴定点(截止到第四十二批鉴定点)进行了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为:51家机构被评为优秀,125家机构被评为良好,196家机构被评为一般,1家机构被限期整改,1家机构被通报警告,3家机构被撤销。
(一)优秀鉴定机构:能够充分发挥鉴定机构作用,在特有职业(工种)培训鉴定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积极参与中心组织的标准制定、教材编写、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校企合作项目、题库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等工作,并表现突出的鉴定机构是:
工程机械行业分中心、汽车行业上海分中心、汽车行业东风分中心、汽车行业一汽分中心、汽车营销与后市场行业分中心、职教分中心、模具行业分中心、电工行业分中心、电线电缆行业分中心、光伏行业分中心、电梯行业分中心、弹簧行业分中心等12家分中心;
广东省模具实训基地、河北省实训基地、河南省实训基地、青岛市实训基地等4家技能鉴定实训基地;
汽车北京奔驰站、汽车陕西站、汽车重汽站、汽车福田站、汽车浙江站、线缆浙江站、重机山西站、重机上海站、仪器仪表北京站等9家鉴定站;
工程机械广西点、工程机械(土方机械)浦东点、工程机械(土方机械)成都点、工程机械厦门点、工程机械江苏点、机床天津点、职教武汉点、职教万州点、职教卢龙点、职教成都点、职教咸宁点、职教南宁点、职教本溪点、机电新乡点、河南实训郑州数控点、河南实训荥阳汽车点、模具东阳点、模具天津点、数控上海点、机械常州点、数控杭州点、汽车营销与后市场行业唐山点、汽车营销与后市场行业长春点、线缆东莞点、线缆无为点、四川职院广元点等26家鉴定点。
(二)125家机构被评为良好,196家机构被评为一般。
(三)年检清理整顿情况
在此次年检中发现,有部分鉴定机构长期不开展培训鉴定工作,虽然有机构改制、人员变动、经济效益不佳等部分客观因素存在,但主要还是对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及对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撑作用认识不足,鉴定机构本身的沟通、创新、开拓能力不强等造成的。本次年检按有关规定对自机构建立以来没有开展鉴定工作,长期或多年不组织培训鉴定、不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跨范围鉴定、在历年年检中不合格被限期整改至今没有达到整改效果的部分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
对今年年检中不合格的机构再次提出通报警告、限期整改要求,并于5月29日前向中心及分中心提交整改报告。如在明年年检中还达不到整改效果,中心将撤销这些鉴定机构的资质并收回铜匾、证章及许可证。
限期整改、通报警告、吊销鉴定许可证和撤销鉴定机构名单及承建单位:
1)限期整改(一家):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电站设备—锅炉行业分中心
承建单位: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2)通报警告(一家):
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模具新余点
承建单位:江西太阳能科技职业学院
3)撤销机构(三家):
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江苏职院无锡点
承建单位: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江苏职院财经淮安点
承建单位: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模具沈阳点
承建单位:辽宁巨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继续做好质量督导
在机职鉴字[2007]023号《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规则》中,中心规定凡正式批准建立的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须缴纳“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基金”1000元/年,2014年质量督导金主要用于保证鉴定质量、开展自上而下或横向质量督导活动的经费,以及奖优罚劣的基本支出。相关鉴定机构按年初计划分别开展了本行业内的质量督导工作,但远远不能满足整个行业鉴定工作的需求。目前仍有个别鉴定机构尚未缴纳2014年度质量督导基金,请于2015年5月29日前补缴费用,逾期或不缴将会影响本年度鉴定工作开展,请各鉴定机构对此引起充分重视。
根据2014年质量检查工作结果,我们要求各级鉴定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鉴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基础工作建设,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更紧密的与企业人力资源配置相结合,与职业技术院校教学改革相结合。同时希望各机构结合2015年重点工作,坚持遵循服务行业、服务企业、服务劳动者的宗旨,着力推进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为行业振兴做好人力资源保障的事业中再创佳绩。
 
二Ο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机械行业  技能鉴定   质量年检   通报             
主  送:机械行业各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鉴定站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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