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第四届乘用车汽车装调工职业技能竞赛整体方案
2016-05-11 09:33:51
2015 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汽车行业把握发展大势,坚持稳中求进,总体保持良好发展,实现全年汽车销量2450万辆,创全球历史新高,连续七年蝉联全球第一,首次实现乘用车销量超过 2000万辆。产量的提升进一步加大了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为了加快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适应汽车行业发展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在整个行业中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氛围,构筑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绿色通道。在各相关企业、院校的积极倡议下,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决定举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第四届乘用车汽车装调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一、竞赛类型
本届竞赛活动属于国家级二类竞赛项目。
二、竞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主办方: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
(二)特别支持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三)协办方: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
柳州市总工会
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
(四)承办方: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广西机械工业联合会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广西分中心
(五)冠名单位: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六)竞赛机构名称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成立全国第四届乘用车汽车装调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竞赛组织委员会,竞赛组织委员会由竞赛指导委员会、竞赛执行委员会组成。竞赛执行委员会下设竞赛技术委员会(包括命题组、裁判组和仲裁组)、竞赛办公室及预赛组委会。
(七)机构主要职责
竞赛指导委员会负责审定执行委员会提出的竞赛原则和竞赛方案,指导和监控竞赛的全过程;对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发布竞赛决赛结果。
竞赛执行委员会在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制定并落实竞赛方案,竞赛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
竞赛技术委员会 在竞赛执行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竞赛的各项技术准备和支持工作。根据竞赛整体方案确保竞赛过程的技能水准和公平公正性;包括选定竞赛方式、确定竞赛车型、制定竞赛考核大纲、确定竞赛所用试题(卷)、现场执裁、对本届竞赛结果进行技术点评等。
竞赛技术委员会下设命题组、裁判组和仲裁组。
竞赛命题组主要职责:确定完成决赛操作技能考核试题、编制技术答辩、理论知识考核的试题(卷)并统一评分标准。
竞赛裁判组主要职责:在竞赛技术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竞赛操作技能、技术答辩的执裁和竞赛场地、器械、设备的检查确认;确保裁判公正,保证赛场秩序。
竞赛仲裁组主要职责:负责本届竞赛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提案的仲裁。
竞赛办公室 在竞赛执行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定竞赛的具体组织方案及实施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与竞赛各相关单位的日常沟通和协调;负责竞赛期间的各项宣传工作;负责竞赛奖品、物品(包括纪念品、宣传品等)的设计、制作和管理;负责竞赛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竞赛的总结和统计分析等。竞赛办公室设在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预赛组委会由各参赛企业(集团)、院校组成。主要职责:依照“赛鉴结合”的原则,在竞赛办公室指导下,负责预赛阶段的具体赛事(含职业技能鉴定)。包括制定预赛方案、编制竞赛试题试卷、组织赛前培训、预赛操作技能考核和理论考试,以及决赛的报名等工作。
三、竞赛原则
本届竞赛遵循“行业动员、广泛参与、赛鉴结合、注重实效、彰显实力、隆重表彰”的原则。
四、竞赛方式
本届竞赛采取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预赛:以各企业(集团)和院校为竞赛单位,组成预赛组委会。结合开展本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岗位练兵等活动,在竞赛组委会的指导下开展中级工或高级工水平的竞赛。预赛采取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
决赛:采取三个竞赛科目:即操作技能考核、技术答辩以及理论知识考试。其中操作技能考核,选手只参加外单位车的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的形式进行。决赛的所有竞赛科目由竞赛办公室、竞赛技术委员会负责,在指定的统一场地进行。
五、竞赛标准、试题编制原则
预赛试题依据《汽车(拖拉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中“技能要求、相关知识”的标准组卷。试卷由各预赛单位命题专家组编制,并报竞赛办公室审批合格后使用。
决赛试题依据《汽车(拖拉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中“技能要求、相关知识”的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标准制定。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要点在试题中所占比例分别为30%、50%、20%。决赛使用的操作技能试题和理论知识考试试卷,由竞赛命题组及各参赛企业(集团)、院校按竞赛技术委员会制定的考核大纲及试题编写框架共同编制。
六、参赛车型及竞赛组别的确定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届竞赛的车型类别暂确定为: 2.0L以下轿车组、2.0L及以上轿车组、SUV·MPV组三个组别。所有车型均为2016年3月底之前上市销售的车型。最终分组视参赛车报名情况确定。学生组是否独立设置组别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七、决赛成绩的确定原则
本届竞赛决赛阶段选手的总成绩由操作技能考核、技术答辩和理论知识考试三项成绩构成,所占总成绩的比例分别为50%、10%、40%。操作技能竞赛成绩、技术答辩、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均为100分制。选手取得的总成绩按竞赛组别分别进行竞赛奖项的排名。全国技术能手在各组别(职工)综合成绩第一名选手中产生。
八、参赛范围
全国第四届乘用车汽车装调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为全国乘用车制造企业中汽车总装生产线和汽车调试岗位、汽车检验岗位的人员,以及全国中等职业院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等)、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类院校汽车专业教师和学生。
九、竞赛报名
预赛:由企业(集团)和院校为单位进行组织。各参赛企业(集团)、院校向竞赛办公室报名。
决赛:在预赛基础上,各企业、院校以在预赛中获得各组别前五名的选手,向竞赛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第四届乘用车汽车装调工竞赛决赛阶段各考核项目的竞赛。
十、竞赛进度安排
1.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1月~4月底:制定竞赛方案;召开竞赛技术研讨及准备工作会议,成立竞赛各级组织机构;下发竞赛启动通知。
2.预赛阶段,2016年5月~8月底:成立预赛组委会;召开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预赛培训及试题命制并实施预赛;确定委员会分工和竞赛系列技术文件,确定竞赛车型。
在此期间竞赛办公室组织国家级竞赛裁判员培训认证活动。
3.决赛准备阶段,2016年9月:竞赛办公室组织完成决赛选手报名工作;完成经费筹集工作;开展决赛命题资料收集工作。
4.决赛阶段,决赛时间拟定于2016年10月下旬:10月中旬完成决赛命题工作;确认选手身份并进行赛前培训;对竞赛场地、器械、设备的检验、检测、确认及分配;10月下旬完成开幕式;实施操作技能考核、技术答辩、理论知识考试决赛;赛场监考、评判打分,确认竞赛成绩和名次;表彰大会暨闭幕式。
决赛地点:广西柳州。
十一、颁证与表彰
1、对在预赛中通过汽车装调工国家职业标准相应等级(中级、高级)考核合格的选手,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对在决赛中竞赛各项成绩均合格的选手颁发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对决赛中各项竞赛成绩均合格且获得综合成绩第4-15名的选手(不含学生选手),可晋升一级职业资格(最高至技师),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对决赛中各项竞赛成绩均合格且综合成绩前三名的企业选手,颁发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5.本届竞赛决赛各组别设个人竞赛优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根据决赛规模确定各奖项名额,按获奖等级分别颁发奖杯、奖章、荣誉证书等。
6.对决赛中各组别综合成绩第一名的企业选手报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参加“全国技术能手”的评选。
7.对决赛中竞赛综合成绩第一名的企业选手报请全国总工会推荐参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
8.对本届竞赛综合成绩第一名的院校学生选手,授予全国机械工业“技能新星”称号,颁发奖杯、荣誉证书。(该奖项数量视学生组报名人数确定)
9.本届竞赛对操作技能成绩前10名的选手,授予全国机械工业“操作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
10. 对决赛全体裁判员授予“执裁集体荣誉奖”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11、对决赛中各组别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授予“金牌导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12.本次竞赛设团体优胜奖、团体优秀奖、最佳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本次竞赛另设特别支持奖一名,突出贡献奖一名。
13.职业资格证书按选手在预、决赛中取得的最高职业资格等级颁发,但新的证书等级和原等级跨度不允许超过两级。
十二、竞赛经费
(一)预赛经费: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解决。
(二)决赛经费:由以下渠道筹集
1、与企业合作方式
本届竞赛采取参赛企业冠名和宣传赞助的方式,所筹集到的资金作为竞赛资金的主要来源。
2、收取一定报名费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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