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机械行业首届工业机器人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17-07-07 17:02:52
机职鉴字[2017]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有关企业(集团)、各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为加快培养和选拔工业机器人领域高技能人才,为工业机器人制造企业、系统集成商和应用企业培养急需人才,促进和引导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工业机器人相关专业建设,促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提升院校相关专业的办学内涵,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定于2017年举办“全国机械行业首届工业机器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类型
本届竞赛属于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二、竞赛组织
指导单位: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
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
主办单位: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协办单位:
中国焊接协会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中国铸造协会
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
中国劳动学会机械分会
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
承办单位: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发那科机器人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规定,竞赛由各指导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参赛单位共同组成竞赛组织委员会。竞赛组织委员会下设技术委员会和竞赛办公室。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提出竞赛原则并制定、落实竞赛方案,指导和监控竞赛的全过程;对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发布竞赛决赛结果,并指导竞赛技术委员会和竞赛办公室工作。竞赛技术委员会全面负责竞赛的各项技术准备和支持工作,下设命题组、裁判组和仲裁组。竞赛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
竞赛办公室设在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竞赛评价部。
由各参赛单位组成预赛组委会。主要职责:在竞赛办公室指导下,负责预赛阶段的具体赛事。包括制定预赛方案(竞赛与能力认定结合)、组织赛前培训、操作技能考核和理论考试预赛,以及预、决赛报名等工作。
三、竞赛原则与标准
本届竞赛遵循“行业动员、广泛参与、赛鉴结合、注重实效、彰显实力、隆重表彰”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赛原则。
本届竞赛预、决赛均依据《工业机器人操作调整工》、《工业机器人装调维修工》标准中“技能要求、相关知识”所涵盖的内容命题组卷。预赛主要以本职业高级工内容为主进行考核,决赛主要以本职业技师内容为主实施考核。
决赛试题的操作技能、理论知识考试考核要点在试题中所占比例分别为高级工30%、技师50%、高级技师20%。
竞赛时间:操作技能竞赛各考核模块累计时间为360分钟,理论知识考试为90分钟。
预赛试卷由各预赛单位命题专家组编制,并报竞赛办公室审批合格后使用。决赛使用的操作技能试题和理论试卷,由竞赛命题组按竞赛技术委员会确定的考核大纲及试题编写框架共同编制,决赛前集中封闭命制确定。
本届竞赛决赛各考核项目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记分。选手最终成绩按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占70%,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
四、竞赛方式
本届竞赛采取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预赛以参赛企业(集团)、院校、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实训基地为单位,组成预赛组委会。在竞赛组委会的指导下,结合本职业能力认定开展中、高级工水平的预赛活动。预赛以操作技能考核和理论考试(考核所用试题报竞赛办公室备案)的方式进行。
决赛采取个人赛的方式,参赛选手独立完成各项竞赛考核科目;企业和院校选手同台竞技各考核科目的比赛;竞赛工种分为两个工种:工业机器人操作调整工、工业机器人装调维修工。
竞赛设三个组别:职工组、教师组、学生组,按企业职工、院校教师、学生分别设立竞赛奖项。
预、决赛以操作技能考核和理论考试(预赛考核所用试题报竞赛办公室备案)的方式进行。决赛的所有竞赛科目由竞赛技术委员会、竞赛办公室负责,在指定的统一场地进行。
五、参赛选手及报名程序
从事工业机器人及工作站自动化生产系统的现场安装、编程、操作与控制、调试与维护的人员以及工业机器人及工作站系统装配、调试、维修和人机界面标定、校准等工作的人员;全国中等职业院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等)、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类院校机器人相关专业师生。
预赛报名:以参赛企业(集团)、职业院校、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实训基地为单位进行组织,向竞赛办公室备案。
决赛报名:在预赛基础上,各预赛组织单位按竞赛组委会核定决赛报名名额,选拔预赛获得各组别前5名的选手,向竞赛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机械行业首届工业机器人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每个竞赛组别每单位报名人数为1-5人,每名选手只能参加1个工种的竞赛。
六、竞赛奖励
1、对在预赛中通过工业机器人职业技能标准相应等级(中级、高级)考核合格的选手,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能力证书。
2、对在决赛中竞赛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以上的选手颁发高级工职业能力证书。
3、对决赛竞赛综合成绩前4-15名,且各项成绩均合格的选手,可晋升技师,并颁发职业能力证书。
4、对获得决赛综合成绩前3名的选手(学生组除外),可晋升高级技师,并颁发职业能力证书。
5、本届竞赛决赛按职工组、教师组、学生组分设竞赛个人优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根据决赛规模确定各奖项名额,按获奖等级分别颁发奖杯、奖章、奖金及荣誉证书等。
6、对获得决赛综合成绩第1名的企业选手,报请全国总工会推荐参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评选。
7、对获得决赛综合成绩前3名的35周岁以下选手(学生组除外),报请共青团中央推荐参加“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评选。
8、对获得决赛综合成绩前5名的选手(学生组除外),授予全国机械工业“技术能手”称号。
9、对本届竞赛各组别综合成绩第一名的院校教师选手,授予全国机械工业“育人标兵”称号;各组别综合成绩第一名的院校学生选手,授予全国机械工业“技能新星”称号,分别颁发奖杯、荣誉证书。
10、本届竞赛对操作技能成绩前10名的选手,授予全国机械工业“操作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含学生组选手)。
11、对决赛中各组别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授予“金牌导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12、对决赛全体裁判员授予“执裁集体荣誉奖”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13、本届竞赛设竞赛团体优胜奖、团体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本届竞赛另设最佳组织奖若干名,突出贡献奖若干名。
14、职业能力证书按选手在预、决赛中取得的最高技能等级颁发。
七、竞赛日程安排及决赛地点
1、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月~4月底:制定竞赛方案;召开竞赛启动会,成立竞赛各级组织机构。
2、预赛阶段,2017年7月~9月底:召开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成立预赛组委会;预赛培训及试题命制并实施预赛;确定委员会分工和竞赛系列技术文件;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竞赛训练营。
在此期间竞赛办公室组织全国机械行业竞赛裁判员培训认证活动。
3、决赛准备阶段,2017年10月:完成决赛选手报名工作;完成经费筹集工作;开展决赛命题资料收集工作。
4、决赛阶段,决赛拟定于2017年11月~12月中旬:期间完成命题工作;确认选手身份并进行赛前培训;对竞赛场地、器械、设备的检验、检测、确认及分配;完成开幕式;实施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决赛;赛场监考、评判打分,确认竞赛成绩和名次;表彰大会暨闭幕式。
决赛地点:
工业机器人操作调整工实操决赛地点:广东省
工业机器人装调维修工实操决赛地点:上海市
决赛理论考试、闭幕式及表彰大会地点:上海市
八、实施要求
为了保证竞赛按预期目标顺利、有序地进行,调动和发挥更多的企业、院校参与竞赛的积极性,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通过竞赛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钻研技术,加强学习,提升技能。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突出宣传“崇尚技能,岗位成才”的理念。
2、请各参赛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抓紧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按时间要求启动竞赛,按规则认真组织竞赛,同时要随着竞赛的进行,及时发现、表扬学业务、钻技能的先进典型和事例,为竞赛组委会举办竞赛颁奖表彰大会提供更多、更好、更全面的素材。各参赛单位对预赛相关情况须作出总结,并向竞赛办公室提交预赛相关材料;待决赛后,由竞赛办公室做最后总结。
3、各级竞赛组委会要严格依照职业技能标准组织竞赛活动。加强竞赛裁判员在竞赛评判技术方面的培训工作,使竞赛做到科学、严谨、公正、准确。在整个竞赛活动过程中,勇于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同时对竞赛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竞赛办公室进行沟通。
九、竞赛办公室联系方式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320室
邮政编码:100055
联 系 人:王铁印、杨长松、郭一娟、孙 颐
电 话:010-83069038、83069039、83069037
传 真:010-83069036
中心网址:http://www.ostami.org
电子信箱:jxjdzx@126.com
附件:通知正文.pdf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上一篇:关于全国机械行业首届工业机器人职业技能竞赛预赛阶段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举办全国机械行业首届工业机器人职业技能竞赛训练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