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员培训:关于举办机械行业首届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智能制造)
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培训认证班的通知
2022-06-23 14:22:47
机职鉴字[2022]31号
各机械行业相关企业(集团)、院校及有关单位: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主办的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机械行业首届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智能制造)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将于2022年8月拉开帷幕。为了保证竞赛执裁人员的执裁水平和专业技能,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和顺畅有序,根据《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和《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定于2022年7月12日~14日在山东省烟台市举办机械行业第二十六期国家级竞赛裁判员培训认证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培人员及要求
(一)本届竞赛执裁人员
机械行业首届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智能制造)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委员会成员及拟参与本届竞赛预赛、决赛执裁的人员。
各参赛单位至少选派1名技术技能人员作为竞赛裁判员参加培训并参与决赛执裁工作。
竞赛各相关单位根据提供设备、软件、技术支持等情况选派相应数量技术技能人员参加培训并参与决赛执裁工作。
(二)其他竞赛裁判员储备人才
为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各级、各类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领域的职业技能竞赛执裁需求,而进行的裁判员储备人才。
(三)知识更新人员
依据《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和《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要求,对裁判员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每四年对裁判员进行一次更新知识培训。请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领域相关职业(工种)竞赛裁判员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知识更新培训考核并审核注册。
(四)参加培训人员资质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送参加培训的人员原则上应具备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评员资格。
2.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具备丰富的本职业理论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能。
3.精通本职业技能竞赛规则和裁判方法并能准确熟练运用,具备一定的执裁技能和竞赛活动的经验。
4.确因执裁工作需要,虽不具备考评员资格,但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等级的人员,可由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参加国家级裁判员培训认证。
5.需要填报机械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
6.需要填报机械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国家级裁判员证书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
7.需要提交一寸彩色照片1张,二寸照片3张(其中2张自行贴在申报表和登记表相应位置)。
8.附件1、附件2表格盖章后连同照片于培训报到现场提交。
二、培训内容
1.竞赛裁判员公共课程(国家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执裁心理学)。
2.竞赛整体方案、技术文件。
3.执裁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20:00
培训及考试时间:2022年7月13日,14日上午离会。
报到及培训地点:烟台虹口大酒店
酒店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118号
四、培训费用
每位代表缴纳培训费:1800元/人,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决赛期间裁判员食宿费用由竞赛组委会统一承担)培训报到时现场收缴培训费仅为现金方式,发票于培训结束后开据并邮寄给参培人员。
凡于2022年7月4日前将培训费汇款至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账户,并将汇款单发送到指定邮箱的参培代表,可以在培训报到当天领取发票。
汇款信息:单位名称 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马连道茶城支行
账 号 0200092109000002853
五、请参加会议人员于2022年7月4日前,将参会回执报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回执填报方式有两种(选其一,请勿重复填报):
方式一:扫描右侧二维码,填报回执。

六、联系方式
(一)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长松、王铁印
联系电话:010-83069040、83069038
E - mail: jxjdzx@126.com
传 真:010-83069036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
(二)酒店联系方式
酒店前台: 0535-6585555
联系人及电话:唐经理 18660077998
根据国家及各地方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及其他封控、管控地区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培训,所有参培代表须在抵烟前三天扫描右侧二维码进行报备并在活动报到当天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证明、动态行程卡绿码证明方可参会,抵达烟台后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培训期间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配合做好验码、测温等工作。

附件1:机械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申报表
附件2:机械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国家级裁判员证书登记表
附件3:培训回执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文件下载:正文.pdf;附件.doc二○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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