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2022年机械行业人才评价体系建设考务管理及质量督导工作的通知
2022-02-17 11:27:27
机职鉴字[2022] 9号
机械行业各级人才评价机构及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机械行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机职鉴字【2021】2号)文件精神,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的指导下,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不断满足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及社会人员对人才评价工作的需求,在行业内全面推进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现将2022年人才评价体系建设、考务管理及质量督导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系完善
(1)为进一步推进机械行业人才评价工作,扩大评价范围,全方位覆盖行业各个评价领域,中心鼓励有意愿开展人才评价工作的行业组织、重点骨干企事业单位、专业教育培训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成立分中心、实训基地、管理站等二级管理机构。
(2)各二级管理机构应认真审核下属机构建站申请,依据实际条件确定申报职业(工种)的范围。中心也将视情况委派有关质量督导人员对申请建站的机构进行实地审核。
二、机构管理
(1)各评价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心批复的区域范围、工种范围开展人才评价工作。
(2)各二级管理机构对下属机构的评价范围、考评人员配备、全年工作情况等进行检查梳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各二级管理机构认真审阅下属机构2021年度质量检查及年度工作总结,对已建站未开展人才评价工作的考试站进行沟通、查找原因并作针对性业务指导。
(4)到期重新注册机构应依据自身具备的开展人才评价工作的人员、场地、设备等条件,结合注册期内人才评价实际情况,重新申报机械行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范围。
(5)积极推进所在省份的机械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并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机械行业人才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机职鉴字【2022】1号)文件要求,与所在省份(自治区)试点分支机构对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三、质量督导安排
为保证人才评价工作质量,规范各评价机构工作程序和行为。中心将根据2021年度各评价机构出证情况分析、年度质量检查及年度工作总结,在行业内全面开展质量督导工作(详见附件一)。
四、平台升级
2022年中心将对《机械工业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升级,增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自备库组卷功能等模块(详见题库升级文件),以更好的服务于各级人才评价机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汪洋、李 钦
电 话:010-83069011、83069013
网 址:www.ostami.org
邮 箱:jxjdzx@126.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文件下载:文件正文.pdf;文件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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