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机械行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范围的说明
2022-03-24 17:01:57
机职鉴字[2022]12号
机械行业各级人才评价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满足机械行业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的需要,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近年来机械行业职业开发与评价工作推进情况、2022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修订以及职业技术技能标准增补变化,对机械行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范围(以下简称“评价范围”)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及使用说明如下:
一、新版评价范围增加了“工业工程技术人员”“无人机技术应用师”“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机械加工材料切割工”“机械设备安装工”等职业;在原职业下增加了“普通车工”“普通铣工”“新能源汽车维修工”等工种;将“汽车传动装调工”“汽车车桥装调工”等9个工种合并成“汽车零部件装调工”;因职业范畴相似,删除了“仓储管理员”“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等职业,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1。
二、为实现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新版评价范围分为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两个类别。将原范围中的“工业机器人装调维修工”“工业机器人操作调整工”更名为“工业机器人装调维修员”“工业机器人操作调整员”并调整至专业技术人员类别中;工业大数据、增材制造、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职业调至专业技术人员类别中。
三、新版评价范围中工程机械类三个职业根据工程机械八个类别对应机种划分工种,工种名称做相应调整。开展工程机械相关职业评价工作时须在单一类别内选择对应机种进行申报、考核和颁证。
四、评价范围中增加“等级设置”列,每个职业(工种)的等级设置均依据对应的职业技术技能标准进行标注,数字对应职业能力水平等级,数字5对应职业能力水平五级(初级工)、数字4对应四级(中级工)、数字3对应三级(高级工)、数字2对应二级(技师)、数字1对应一级(高级技师)。工业工程技术人员等级设置中数字3对应三级(初级)、数字2对应二级(中级)、数字1对应一级(高级)。
五、新版评价范围从即日起开始实行。在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时,原则上以工种为单元开展评价工作,包括机构注册申请、增减项申请、考评人员申报和评价批次申请以及核发证书等工作。目前注册有效期内机构凡涉及到此次评价范围调整职业(工种)的,许可证不需换发,中心将于2022年5月1日前在“机械工业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平台”上完成更新。5月1日前申请及正在开展的评价批次延续使用老版评价范围至该批次完成。
调整期间,机构在实施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杨汪洋、李 钦、程振宁、郭一娟
电 话:010-83069011、83069013、83069051、83069039
邮 箱:jxjdzx@126.com
网 址:www.ostami.org
附件1:机械行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范围调整列表
附件2:机械行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范围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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