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立“机械行业职业能力评价工程机械实训基地”的批复
2025-01-24 09:21:24
机评函〔2025〕1号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为推进机械行业工程机械领域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根据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材料,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械工业人才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评价中心”)经过对提交材料的审核和综合技术实力评估,同意在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内成立“机械行业职业能力评价工程机械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
一、实训基地主要任务和职责
1.实训基地应充分利用自身场地、设备等资源条件优势,将职业标准广泛应用于企业境内外员工培训,进一步推进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理实一体化培训、职业能力评价活动的实施。
2.实训基地可在各方面条件(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培训设备、职业标准)符合的集团下属单位设立实训基地派出机构——职业能力评价考试站,并在评价中心注册后开展评价工作。
3.实训基地应不断更新培训大纲、培训教材、试题库等培训评价资源;不断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不断改善考场设备设施以及信息化考务管理条件。
4.所辖考试站应配备满足开展评价工作范围(职业工种)数量相应的管理和考评人员,方可开展考评工作。(详见附件1)
5.实训基地应严格按照机械行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有关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并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凡实训基地出现年度质量检查不达标、超范围评价、扰乱管理秩序、乱收费等情况,将取消实训基地资格,收回其相关的资质证明,并通过文件、网站等信息渠道发布相关消息。
6.实训基地要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领导班子,建议由承建单位分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培训工作的领导担任实训基地主任。
7.实训基地应将各类收费标准报评价中心备案。
8.实训基地应积极参与机械行业职业标准、教材、试题库编制工作、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和其他由评价中心举办的活动。
二、其他事宜
1.实训基地机构注册登记有效期为三年,印章、牌匾及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2.实训基地在接到批复文件后十五日内将实训基地领导分工及人员名单、机构管理办法、相应的收费标准报评价中心存档备查。
特此批复。
附件:许可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的职业(工种)范围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械工业人才评价中心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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