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立机械行业第四批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批复

2004-12-16 00:00:00      

各职业技能鉴定站承办单位及行业分中心:

  机械行业第四批10家企业承办的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已经建站单位申报、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并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劳社培就司函[2004]123号"关于同意建立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等有关问题的复函"批准同意,许可实施。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鉴定站名称及鉴定范围等事宜

  同意在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建立"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变压器陕西站";在海南威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建立"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线缆、变压器海南站";在黑龙江省变压器技术专业委员会建立"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变压器黑龙江站";在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建立"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变压器河南站";其鉴定机构编号、站长、地址、鉴定范围及鉴定等级见附表一;

  同意在北京市电线电缆总厂建立"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线缆北京站";在四川川东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建立"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线缆四川站";在衡阳市金果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衡阳电缆厂建立"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线缆湖南站";其鉴定机构编号、站长、地址、鉴定范围及鉴定等级见附表一;

  同意在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建立"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北京吉普汽车站";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北汽福田站";在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建立"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北京现代汽车站";其鉴定机构编号、站长、地址、鉴定范围及鉴定等级见附表一;

  二、请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行业北汽分中心、变压器行业分中心、电线电缆行业分中心及各鉴定站承建单位结合本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好机械工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宣传和推动,切实加强对鉴定站的管理,严格执行标准,自觉遵守鉴定程序和工作规则。认真组织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工作中主动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加强联系,取得指导、协助与支持。

  为尽快开展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分中心、鉴定站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落实以下工作:

  1、按照"机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和机职鉴字[2004]006号"关于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和证书核发程序的通知"精神,尽快健全组织、理顺工作管理程序,制定好200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计划。发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在本地区同业企业和本单位职业技能鉴定的作用。

  2、推广和应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试题库管理系统》、《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政策依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命题管理、考务管理和鉴定统计管理计算机化,我中心将为《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试题库管理系统》、《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政策依据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作好技术培训、系统更新、数据扩充和使用服务工作。

  3、各鉴定站在运行中出现的相关管理问题请与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人:史仲光、吴利华,电话:010-63467162、010-63431367。

 

    附件:第四批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及鉴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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